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坚持富国与强军相统一”、“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”的重要指示,福建省委、省政府、省军区于2014年3月联合出台《关于大力推进福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决定》。
决定明确提出,要强化富国强军的发展理念融合,深化学习宣传、凝聚思想共识、明确思路目标;要加快平战一体的力量体系融合,优化民兵预备役力量、统合国防动员专业力量、整组军地应急救援力量;要促进军地兼容的基础设施融合,地方开放开发兼顾国防建设、公共设施建设兼构人防工程、重大交通工程兼备军事功能、国防建设保障兼顾地方建设;推动通畅共享的信息资源融合,合建硬件设施、联通信息系统、共享信息资源。
决定还要求深化互促并进的人才培养融合,发挥地方教育资源优势、推进军地交流协作、用好演训活动平台;推进集约高效的通用保障融合,规范动员保障实体建管、实施军地联储联供联修、促进军民技术成果转化运用、加强军品研制生产协作协调、深化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;增强各具特色的军地文化融合,弘扬古田会议精神、共筑文化阵地、推进文化合作、繁荣文化产业。
决定还强调,要加强联建共创的和谐家园融合,持续做好拥军优属工作、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、携手创建平安美丽家园;要保持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融合,进一步完善领导机构、健全制度机制。